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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扑街?

发表时间: 2022-12-15

从朝阳干到日暮,竹九拖着疲惫的身躯离开了采玉场,干了一个月,刚好今日发钱,但他只得“五米”铜块。

十米等于一两,十两等于一斤,一米铜块的制式最小为“钱”,米粒状;最大为“斤”方块状;中间重量的“两”则为碟状。

一米铜块只够买一斤山猪肉,要不是采石场中午管饭,竹九早就该饿死了。他也不是没想过离开山寨,但脱离了山寨的保护,在这个满是凶兽的蛮荒中,他根本走不到山脚下。

领了钱,竹九浑浑噩噩地走到一家猪肉铺子里,要了一盘冒着香烟的熟猪肉,一坛窖藏的竹青酒,大吃大喝起来。

平时他是不会这样奢侈的,就算是哪天实在想吃肉了,他就会在这家肉铺帮一晚上的工,然后啃些卖剩下的剔肉骨头。

但今天不一样,屈辱与伤痛内外交灼,无酒无肉怎可入眠?

“小竹子,我看你还是娶了俺家闺女吧,今后你想吃多少肉就吃多少!”

一个膀大腰圆的妇女啃着个猪蹄,一屁股坐到竹九对面笑眯眯地说道。

妇女是这家肉铺的女老板娘,她丈夫是山寨里出了名的猎手,这家肉铺里的卖的肉都是她丈夫打回来的猎物,不仅够自己吃,还能卖出去换取钱财。

但她家的闺女是远近闻名的丑女,不仅继承了老娘的膀大腰圆,还继承了老爹的黑丑,兼之脾气暴躁,自从丧夫之后,如今都二十多岁了也没人敢娶。

“我说小竹子,做人要懂本分、安天命,我知道你喜欢棠家姑娘,可她爹早就收了寨主家的聘礼,你就不要想了,况且人家如今可也看不上你!”

老板娘看竹九一直闷声喝酒,不说话,语气转厉:“你看看你现在,这一身破烂,晚上连个睡的地方都没有,跟个小叫花子似的,俺家能看上你算你的福气,就你这小身板,要是不入赘俺家,你想想你还能再采玉场干几年?

让你去耕田?你家有田吗?哦!不对,你现在连家都没有!

让你去打猎?你打得过那些凶兽吗?

我知道你那死鬼师傅曾经是个“巫,你做人有傲气,但那已是过眼云烟,这世上,谁也反不了自己的命!”

老板娘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,她手中那个猪蹄也被啃光光丢在地上,竹九的酒却是越喝越闷,香喷喷的肉也越发难以下咽。

“娘!你别说了!”

一个同样膀大腰圆的黑脸女人窜了出来,肥大的手掌一把掀翻了竹九面前的饭桌,“滚!你给我滚!臭叫花子,以后别来俺家吃肉!”

竹九站起身来,默默地离开了这家肉铺,身后传来了母女俩难听的咒骂声。

“君子不吃嗟来之食”,他舔着口齿中酒肉的留香,想起前世的一句话。

天杀的,老子可不是吃“嗟来之食”!肉和酒可是自己花钱买的!

但要是现在回去打包?

竹九摇了摇脑袋,就算是饿死,他也做不到。

几只山寨里散养的小狗从他身边穿过,嗷嗷地扑向洒落在肉铺地上的酒肉,被母女二人几棍子抡得呜呜直叫,却怎么也不愿离去。

一夜睡梦不断。

第二天清晨,还在树下打盹的竹九,被震耳的礼乐声吵醒,寨主家娶亲,一大早虽不是家家户户张灯结彩,却也人人弹冠相庆,十里迎亲。

竹九顺着接亲的队伍没走多远,就见队伍的正前方的大熊浑身大红衣裳、虎背熊腰,胯下骑着一似鹿似马的山兽。

此兽名为“鹿蜀”,形如马,头色白尾色红,身上的花纹似虎,传言佩戴它的皮毛能福延子孙,是一种祥瑞之兽,常为男子娶亲时的坐骑。

鹿蜀边走边鸣,其声高昂,盖过鼓声礼乐,音如喜庆之歌,让娶亲队伍的氛围越加热烈。

到了小棠家,只见小棠头插金簪,红妆艳抹,眉目如画,也是一身大红衣裳,在周围嬉闹的人群中,在老父亲的搀扶下,稳稳地坐在了大熊身后的鹿蜀马上。

“这小娘皮真白嫩!”

竹九挤在迎亲队伍里,心中正不知是什么滋味,忽听一尖细的声音传来,只见一眼神如鹰般锐利的高大男子咧嘴嬉笑。

是“丧枭”,竹九心道。

“丧枭”是山寨里护寨兵的大统领,地位仅在寨主和赤耄之下,同时也是有名的猎鹰好手,其箭技高超。

可今天丧枭的神色似乎不大对。

丧枭平日不苟言笑,眼神阴鸷,就算开心也只是嘴角微微翘起,哪像今日眼神狂热,咧嘴大笑,活脱脱像一只见到肉骨头的狼狗。

丧枭这样说,周围的人只当是他在恭维寨主的儿媳妇,唯有竹九仔细观察发现他整个人的气质与日常迥异。

“走!我们一起去给寨主贺喜!”

丧枭粗大的胳膊一把架在竹九的脖颈上,不容他拒绝般裹挟着他跟着送亲队伍前行。

竹九觉得丧枭今天是吃错药了,自从师傅死后,丧枭对自己从来都是爱答不理,何时像今天这样热络过,况且他还闻到,丧枭浑身很臭!

走了一路,终于到达寨主府邸的大院门口,门口挂着两个大红灯笼,内里结彩铺毡,熙熙攘攘的人群停下了,等新郎带着新娘入了家门,一部分受邀的宾客跟着进去吃酒席,一部分在院外哄闹了会就缓缓散去。

丧枭在山寨里地位高崇,他直接走进院内,门口凶神恶煞般的两个护院都未查看他的喜帖,竹九本不在受邀之列,但他被丧枭带着,也跟着进了院子里。

进了院子,丧枭就放开竹九,随意找个地方坐下,竹九猜不透他心中所想,但见院中整齐摆放的石桌上摆满酒肉佳肴。

竹九跟着接亲的队伍挨家挨户的整整绕了山寨一圈,从早上走到晌午,肚中早就饥渴难耐,便捡个远离丧枭的位置,胡吃海喝了起来。

“天要下雨娘要嫁人,小棠将来住在这里,可比跟着自己这个穷光蛋强多了,还是先填饱肚子再说。”

竹九自嘲般地想着,对于小棠,他一直有着懵懵懂懂的情愫,但要说很深,却也没有。

从幼年起,自己的愿望是习练巫法,走出山寨,将来能够遨游天地间,自由自在、无拘无束。

小棠是这山寨中最美的一朵寨花,但也仅是在“山寨”中,这个世界广阔无垠,一定还有更精彩的人物等着自己。

竹九一边喝酒吃肉一边幻想着,这两天他吃得肉比过去一年吃得都多,可是眼眶中却有泪水不自觉地滴下。

不知前世的哪个混蛋说过,人越长大才能越认清自己,越成熟才能越认识到自己的平凡。

穿越到这个世界中,开始他也以为自己会是“龙傲天”,可是赤裸裸的现实告诉他,他除了“穿越者”这个身份外,他并不比谁强。

他把前世的诗歌拿过来吟诗作曲,除了哄哄小棠外,也干不了什么事。

他想把前世的手枪、大炮造出来,却发现自己连火药都制作不了。

他师傅死后,自己被赤耄封了阴阳脉,失去了进一步修炼巫术的机会,刚开始还想着能靠自己的聪明才智自创功法,冲破玄关,可是倒腾了好几年,自己身上的封印还是巍然不动。

他干腻了采玉场的差事,想偷偷离开山寨去别处发展,却发现自己连山脚下都走不到,就被野狼给撵回来了。

人生之不如意十之八九,亦如前世。

前世,当他早早立志考清北的时候,最后发现自己只能上民办。

当他毕业了决定一展宏图——迎娶白富美、出任CEO,走上人生巅峰的时候,却发现自己得了绝症,只能躺在病床上苟延残喘。

当他奋起最后一点愿望,想在离世前留下一本流芳千古的“小说”时,却发现自己只能成为一名死“扑街”。

扑街呀!?这世界里我也只能是一名扑街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