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畅读全文版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

荒野塞壬 著

现代都市连载

以温知渝萧霁为主角的古代言情《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》,是由网文大神“荒野塞壬”所著的,文章内容一波三折,十分虐心,小说无错版梗概:评分刚出,会涨,不必在意(甜宠双洁救赎小白权谋微强取豪夺)因为一场车祸,温知渝穿书了,为了回家,她接受了任务---养大权臣萧霁,如今还是个和野狗抢食的小乞丐,温知渝含辛茹苦的将萧霁养大,风光霁月,温润如玉,等到他高中状元,认祖归宗,温知渝心满意足的“病死”了。三年后,温知渝被扔回来了,如今她养大的崽子权倾朝野,是有名的奸臣佞相,世界崩坏,踢温知渝回来收拾烂摊子。温知渝再次见到萧霁的时候,那个人凤眼含泪,表情冷淡,眼神阴戾“阿姐骗我。”,温知渝方才知道,她死的那一天,曾经的阿霁也“死”了。“阿姐想要...

主角:温知渝萧霁   更新:2024-08-17 07:12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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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温知渝萧霁的现代都市小说《畅读全文版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》,由网络作家“荒野塞壬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以温知渝萧霁为主角的古代言情《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》,是由网文大神“荒野塞壬”所著的,文章内容一波三折,十分虐心,小说无错版梗概:评分刚出,会涨,不必在意(甜宠双洁救赎小白权谋微强取豪夺)因为一场车祸,温知渝穿书了,为了回家,她接受了任务---养大权臣萧霁,如今还是个和野狗抢食的小乞丐,温知渝含辛茹苦的将萧霁养大,风光霁月,温润如玉,等到他高中状元,认祖归宗,温知渝心满意足的“病死”了。三年后,温知渝被扔回来了,如今她养大的崽子权倾朝野,是有名的奸臣佞相,世界崩坏,踢温知渝回来收拾烂摊子。温知渝再次见到萧霁的时候,那个人凤眼含泪,表情冷淡,眼神阴戾“阿姐骗我。”,温知渝方才知道,她死的那一天,曾经的阿霁也“死”了。“阿姐想要...

《畅读全文版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》精彩片段


招月也稳了心神,连连点头,她这两年也攒下不少银子,可以—并送回家去。

温知渝也给自己相熟的人带了口信,倒也没有把话说的太绝,只说有可能,多存些粮食总是好的,反正总要吃粮吧。

温知渝也希望自己是杞人忧天,可她说了这话—个月之后,府学已经开始放农假了,可河州府还是没有下—滴雨,温霁放假那日回来的时候,眉间微微皱起,活脱脱—个忧郁公子,温知渝今日亲自下厨,说是做了凉皮,夏季的时候能多吃两口。

“阿姐。”

“嗯?这是怎么了?外面出事了?”温霁如今长大了,愈发不喜形于色了,倒是难得露出这副模样来。

“城中的粮价这两日涨起来了,只昨日—日,便涨了五文钱。”温霁将街上看到的事说了“如今街上已经乱起来了。”这五文钱乍看是不多,可要放在粮价上,买起米面来,都是十斤往上的买啊,这加起来,可不就是多了。

招月听了,—边担忧惊惧,—边又觉得安稳“幸好姑娘说得早,如今咱存下的粮食够咱们府上的人吃上两年了。”

温知渝揉了揉额角,只他们家能吃饱能如何?若是真的天灾降临,伴随而来的,可就是人祸了。

“这几日家里人都小心些吧,说不定明日就能下雨呢。”

若是在现代,天灾降临也是极残忍的事情,更何况是现在呢?百姓—点反抗之力都没有。

“阿姐。”温霁喊了—声,温知渝回过神来“怎么了?”

“阿姐尤其担心此事。”

“阿霁,你觉得朝廷会管吗?”温知渝没言语,只是带着温霁往厨房里去了,忍不住小声问了—句。

“若是大灾,朝堂定然会管,如果不管的话,流民叛乱,事情会更糟糕的。”

温知渝当然知道“可朝廷那速度,等到救灾粮来的,人怕是也饿死不少了。”

外面的确闹起来了,何氏往温家这走了—趟,她听温知渝的,拿着自己傍身的银子存了粮食,现在得了消息说河州府怕是要闹旱灾了,更是害怕的厉害,回去之后便紧闭府门,再也不敢出去走动了。

“阿姐若实在是担心,我可以想想法子。”

“你是个小秀才,能想什么法子?这几日暑气重,外面又乱,你先在家里好好待着吧。”

天灾人祸,避无可避,温霁自知能力低微,将此事告知府学,他就将自己能做的做到了,至于其他的,就不在他能力范围之内了。

可知道河州府今年闹旱灾之后,温知渝便长吁短叹的,似是忧思过度。

温霁坐在书房中拿起笔,这件事还没到最糟的时候,州府的官员是绝对不会上报的,陛下知晓,即便是天灾,那会有人丢了乌纱帽。

可若处理得当,这也是天大的功绩,温霁落笔,他自有办法让此事成为—大功绩,只要有人愿意来解决了河州府的这场天灾,让他的阿姐不再心忧。

萧景阳将萧彦找来的时候,萧彦也是刚完成任务回来,听着侯爷找便匆匆赶来的书房。

萧彦进了书房,却发现除了萧景阳,书房中落座着几个人,萧景阳的大子萧言义,四子萧言博和五子萧言卿。

“属下参见王爷。”萧彦对着萧景阳行了礼。

平阳侯府的人丁还是极兴旺,除了嫁出去的女儿之外,萧景阳还有五个已经成亲的儿子,除了老二和老三没入仕,其余的都已经在朝堂上做事了。


温知渝来到大胤已经一年了,她从一个现代人终于勉强融入了这个时代。

温知渝打着几个鸡蛋,将蛋黄和蛋清分开,虽然这个地方没有电,没有网络,但好歹她锻炼了身体,她现在身体倍棒。

温知渝今天让李婶不必来了,今日是个特殊的日子,四月初十,她从那个脏污逼仄的小巷子中找到温霁的日子,温知渝将那一日定为了温霁的生辰。

今日温霁该九岁了,温知渝打算做个水果蛋糕,给温霁一点小小的美食震撼。

温霁推门而入的时候,手中提着一个小篮子,看起来还有些不高兴。

温霁走进厨房的时候,温知渝正在忙碌,看着温知渝的身影,温霁绷紧的唇线,终于露出一丝很浅的笑容“阿姐,怎么是你在做午食?李婶呢?”

“我没让李婶今天来,今天不是你生辰吗?阿姐给你做个吃食,你肯定没吃过。”温知渝回头看他,然后将人招呼过来“过来帮忙。”

今日温霁生辰,温知渝是想要让他饭来张口的,可没有电动打蛋器的时代,打奶油实在是太过艰难了。

温霁走过去,将小篮子放在灶台上,接替了温知渝手中的活计。

“朝着一个方向搅拌,速度要快,等我说好了才行。”

温知渝打算去准备别的东西,然后就看到了那个小篮子,篮子不大,里面装着满满一篮子的红色小果子,看上去像是樱桃。

温知渝拿起一个吃了,酸酸甜甜的,味道还是不错的“阿霁,你在哪买来的?什么果子啊?还挺好吃的。”

温霁扭头,看到了温知渝正在吃果子,略微犹豫了一下“阿姐,这不是我买的,是宋家三哥让我带回来的。”温霁的声音有些艰涩,是显而易见的不高兴。

温知渝没有在意温霁的语气,只是看着那个小篮子,果子的确好吃,可这送的人,却让人有些为难。

温知渝拿起两个果子走过去,顺手给温霁塞了一个进嘴里。

温霁还没来得及开口,温知渝吃着果子,声音却不含糊“这果子多少银子,你到时候给宋家送去吧。”

“好。”温霁下意识的应了一声,心中隐隐的不悦一扫而去,又想着遮掩一下“阿姐,你当真不喜欢宋三哥吗?”

宋家三郎,那个据说宋家顶顶有出息的儿子,去年回家之后,在溪源县开了一家镖局,宋家的地位也眼见着水涨船高。

温知渝不过和那个人打过几个照面,话都没说几句,没两日,温知渝就听说宋三郎喜欢她,她当时就委婉的拒绝了,可这大半年过去了,这人还是时不时送东西,这讨好,真诚而笨拙。

温知渝轻轻摇头“我还不至于连是否喜欢都分不清。”

其实,宋三郎那个人还是不错的,若是放在现代他们遇到了,温知渝说不定真的会给他一个机会,两个人说不准会有机会谈一段恋爱。

可如今,温知渝心如止水,只有她知道,她在这个世界只有十年的时间,她不会在这个地方结婚生子,更不会和人白头偕老。

十年的时间,其实也没有那么漫长,温知渝还要回家,她在这个世上不应该有太多的牵挂,只温霁一个就够了。

温霁将奶油搅拌好,温知渝就赶着他出厨房了,温霁离开了厨房就拿着银子去了宋家。

宋三郎回来之后没多久就让宋家另买了个大宅子,与原来的宅子打通之后,变成了东二巷子最大的宅子。

宋三郎看着温霁递过来的银子,眼神顿时黯淡了下来,温霁还特意说了一句“是我阿姐让人送来的。”宋三郎忍不住萎靡了神色,却又很快打起了精神,看着温霁,刚想露出个笑来,温霁却开口了。

宋三郎是知道的,温家的小少爷是个读书人,他从前是看不惯读书人的,可见过温霁之后,他又觉得,读书人也并非全都是没用的酸儒。

“宋三哥的年纪也不小了,如今您也是不少人心中的乘龙快婿,您不必一心放在我阿姐身上。”

宋三郎当然知道,可宋三郎就是忘不了,他离家数年回家的那一天,刚进入巷子,还没走几步,宋三郎就看到了温知渝。

穿着浅碧色衣裙的少女,双瞳剪水,眉眼漾着浅笑,撞入他的心里。

可郎有情妾无意,宋三郎这大半年的时间,半分长进都没有,可让他放弃,他却又实在不甘心。

温霁看出来了宋三郎的意思,便干脆将话说的重了一些。

“您这样,真的会让我阿姐为难,阿姐孤身一人带着我,已经十分不易了,所以阿姐一向低调,可你的所作所为带来的只是流言蜚语。”

温霁看着宋三郎陡然变化的神色,知道如今这人总算是听进去了,便满意的告辞离开了。

若是阿姐喜欢他,或许会难办一些,可阿姐不喜欢他,既然如此,那就没什么顾忌的了。

蛋糕上是要插蜡烛的,如今的蜡烛都十分粗长,最后只能温知渝自己做出来九根极细的蜡烛。

终于等到了天色暗下来了,温知渝点燃了蛋糕上的蜡烛。

“好了,阿霁,生辰一年只有一次,许愿的机会也只有一次,可要抓紧机会啊。”

温霁点点头,看着蛋糕上的蜡烛,晃动着细小的火光,温霁闭上眼,在心底说出自己的心愿。

“好了,快吹蜡烛吧。”

温霁鼓起腮帮子,吹灭了蜡烛。

温知渝对自己做饭的手艺还是有几分自信的,尤其是今日,做的可都是耗费时间的精致菜色。

温霁口味偏淡,所以要鲜美,这可比用料麻烦的多,不过看起来效果不错。

“好吃吧。”

“嗯,阿姐做的很好吃。”

“所以以后给我好好吃饭,什么不重口腹之欲啊,那还是正常人吗?”

“阿姐说的是。”

温霁一向在吃食上不讲究,前些日子还说圣人言,君子不重口腹之欲,这是阿姐变着法子说服他呢。

阿姐总想让他多在意一些事,可他只在乎阿姐啊。

“那不听圣人的,只听阿姐的。”


这是回春堂给开的最后一副药了,温知渝原本是闻着味道就忍不住皱眉,这一个月的时间也总算是习惯了这闻起来就酸苦的味道。

倒是温霁,中间换了三次药,每一次都喝十分干脆,和喝茶没什么区别,最多会拽着温知渝的袖子,讨一颗麦芽糖吃。

不知不觉,温知渝已经将温霁带回来一个月了,小孩子本来就是正在长身体的时候,一个月的时间,肉眼可见的圆润了一些,温霁嚼着麦芽糖,也忍不住松了一口气,这一日三顿的药汤实在是难熬,他年纪小,却又隐忍,更何况在温知渝面前,总是想让自己更乖巧一些。

可八岁的孩子,本来就好哄的很,更何况,温知渝对他这样好,所以大概是松快了一些,也敢表达出自己的不喜了“阿姐,这药,还要喝吗?”

“宋郎中说了,是药三分毒,这伤也好的差不多了,至于身子的亏空,就慢慢补着吧。”温知渝也拿了一块麦芽糖塞进口中,等着麦芽糖软化。

“阿姐说的是。”温知渝看着温霁乖巧的样子,在心底给自己点赞,不就是养小孩吗?这也不是很难啊,瞧瞧,这多正常一小孩啊。

“好了,喝完药就去读书吧,我去给你准备些茶点。”温知渝如今倒是稍微适应了在这里的生活,虽然对她来说这地方实在是不方便,只是没电这一点,就足以让她在夜晚陷入深深的低谷了。

“阿姐,那些书我已经背过了。”温霁跑过去抱着一摞书放在温知渝面前“请阿姐考校。”

“你全都背过了?”温知渝不可思议的看着那一大摞书,在古代,温霁这个年纪去开蒙其实算不得晚,不过温知渝去打听了一下,这东二巷子读书人不少,自然对溪源县的书院是了如指掌。

溪源县虽然只是个县城,可却有一家书院极为出名,那书院中的夫子可是举人出身,说是在官场上不得志,才回到老家来教授学生。

巷子中有人家中的孩子也在那举人门下读书,倒是可以引荐一二,不过那夫子也有规矩,只收已经开蒙的孩子,且要夫子考校之后才会收。

温知渝便去书店,将开蒙的书本买了个遍,试图先让温霁熟悉一下,到时候再找个秀才夫子开蒙。

但是,这不过一个月的时间,温霁竟然都已经背下来了。

温知渝翻开千字文,只起了一个头,温霁就背下来了,温知渝看了看手中的书,又看了看温霁,眼神有些复杂,这就是男主光环吗?拥有普通人无法理解的智商。

“阿姐,我可哪里说错了?”

温霁看着温知渝变化的眼神,有些踌躇的开口,早在让阿姐考校之前,他已经默背了许多遍了,难道哪里出错了吗?

“你背了多久?”

“阿姐给我念过之后,就能背个大半了,平日再多读几遍,就能背下了。”温霁老实的说着,温知渝想起自己八岁的时候,背个乘法表都用了半个月。

温知渝点了点温霁的额头“阿姐知道了,你啊,简直就是天选的别人家的孩子。”

温霁闻言,抿了抿唇瓣,忍不住开口反驳“阿姐,我不是别人家的孩子。”

温霁的眉间皱起,十分认真的反驳着这句话,温知渝知道这娃较真,前些时日她带着温霁出门,巷子里的孩子叫了她一声姐姐,温霁就挡在她面前,不许那孩子叫她。

“她是我的阿姐,不许你这样叫。”温霁虽然长得瘦小,但到底已经八岁了,对面不过是个五六岁的小姑娘,当即就被吓哭了,最后还是温知渝给了一块糖哄好的。

“是啊,我温知渝的阿弟就是聪慧,既然如此,明日我们就去见夫子吧,这上学可是宜早不宜晚的。”

温知渝知道古代的科举有多难,即便温霁聪慧,也未必能在他十八岁的成为举人,顺理成章的去往京城“你可要争点气啊。”即便温知渝确信,温霁会在十八岁的时候回到京城,因为这是他的命运,但不同的身份,造成的后果也不同。

举人,贡士,进士,哪怕只是一个举子,都会让温霁在京城的日子好过不少。

而温霁想的自然更为现实,前两日的时候,他就听到巷子里几个婶婆说起他们家的事来。

温家姑娘倒是个好的,可到底是个孤女,还带着一个拖油瓶,虽然到了说亲事的年纪,却始终不曾说,更何况,这一家子就两个人,一个姑娘家,一个小子,可怎么撑得起来啊,难不成要招婿吗?那好人家的儿郎怎么会来当上门婿啊?

温霁当时就在墙后听着,阿姐在他面前从不说这些事,只是每天念着怎么给他补身子,以及送他去念书。温霁知道,这世上多仗势欺人的,阿姐很少会带着他出去闲逛,阿姐长得好,而他们家人丁单薄,若是引起他人注意,会很容易受欺负的,如今只有他读书好,考取功名,才能保护他的阿姐。

小孩黑白分明的眸子看着靠在小榻上翻书的温知渝,他好不容易有了阿姐,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欺负她。

温霁果然是天才,温知渝带着温霁先去见了夫子,夫子单独考校了一番,就点头认下了这个学生,尤其那位黄夫子了解到温霁父母双亡,只有一个年纪尚小的阿姐,还减免了一部分束脩,只要求让温霁好好读书,直言温霁乃是可塑之才。

温知渝做出一副惊喜的样子,但心底却是波澜不惊,这可不是个可塑之才吗?气运之子的存在啊,出了书院之后带着温霁去买了笔墨纸砚,如今只是去念书,还不必买太好的,不过这些东西和书本一样,着实不便宜。

若是要供温霁考上举人进士,那二百两银子也是捉襟见肘啊,而且,她又一向不会委屈自己,温知渝提着一块五花肉,打算回去做红烧肉。

两个人大包小包的回了府,温知渝看着屋子里的吃穿用度,放在溪源县,样样都是中上等的,温知渝有些后悔,当初该要上两千两银子的。

“阿姐?”

温霁看温知渝在那发呆,温知渝回过神,看着眼前的小豆丁,心安理得的将这一切归于养孩子果然费钱。


温知渝不擅长和人打交道,从前写小说的时候,除了签约,都不和编辑说话,可是如今写话本就不一样了,没有网络,写了话本,便要亲自去和书坊掌柜的谈,掌柜的看了自会开价。

温知渝有些发愁,她这话本也不知能卖多少银子,得先了解行情,让她和商人打交道,属实有些为难他了。

“阿姐在发愁何事?”

温霁在沉默的吃了三天晚食之后,终于忍不住了,阿姐平日喜欢在晚食的时候和他聊天,问问他的学业,亦或者与同窗相处如何,可否交到朋友,唯独这几日,极安静,看上去满怀心事。

温知渝原本想着糊弄过去,可家里的小孩偏偏是个极其不好糊弄的。

“阿姐还是同我说实话吧,否则我心中担忧,还是会自己去查的。”温知渝被这话一噎,这小孩,惯是知道怎么拿捏她的。

温知渝气闷,捏了捏温霁的鼻子“敢威胁你阿姐,谁给你的胆子。”温霁皱了皱鼻子,小声嘀咕了一句“自然是阿姐给的。”

温知渝也没刻意隐瞒,将事情说了,末了,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“如今这事是当做生意来做的,知道你主意大,可你这个年纪还用不着操心这些。”

温霁看了看温知渝,十分不给面子的开口“可阿姐看上去,并不会比我更精通此道。”

温知渝再次被噎住了,最后只能用大人的身份压制他“我是你姐,你就得听我的。”

温霁倒也不和她争辩,只是收拾了碗筷去洗的时候,看着阿姐,轻叹一声“阿姐,我不放心你,若是我去,或许这事反倒是能好办一些。”

温知渝看着将袖子挽起,站在灶台上开始洗碗的温霁,八岁的年纪,孩子正是抽条的时候,温霁被她好吃好喝的养了几个月,如今已经瞧不见当初那个小乞儿的影子了,活脱脱一个小少爷。

温知渝知道,她能养着温霁,却教养不了温霁多少,温霁虽然八岁,某些方面可比她要聪明多了。

“要不,阿霁去试试?”就当是锻炼温霁吧,这些都是小事,而且不管温霁做什么,她都还能护得住温霁。

“阿姐放心,我同窗家中便有开书坊的,我会先去打听好的。”温霁也不意外温知渝的同意。

温霁是个神童,这件事在书院不是什么秘密了,同窗也都知道这位是黄夫子的得意弟子,将来前途不可限量,温霁的同窗,也大多存着和温霁交好的心思,温知渝从不干预这些,只是从不短了温霁的零花钱。

“阿姐知道,你或许不喜他们,可交个朋友,总是个好事,将来你若是踏入官场了,遇着事情了也不会孤立无援。”

温霁当时只是点头,温知渝担心这小孩不听话,便总是念叨,温霁那个时候看着她的眼神,十分的无奈,然后没几日,温知渝就接收到了温霁递交给她的答案,温霁一下子冒出来十来个朋友,还有两三个挚友。

温知渝方才明白过来,对于温霁而言,交朋友其实是个信手拈来的事情,更何况,这些和他年纪相仿,至多多个三四岁的孩子,对温霁来说,算是极好哄骗了。

温霁休沐那日就要去书坊,温知渝原本也想要跟着去,温霁不许“阿姐若是跟去了,我难免要关注阿姐,心神不定。”而且温霁不想让阿姐看到他和别人谈生意的样子,因为他那个时候,不像是阿姐喜欢的普通小孩。

温霁将温知渝的话本只取了两万字“阿姐,我先去了。”温知渝看着温霁的背影,忍不住摸了摸下巴,总感觉她有些废物,这也怪不得她,温知渝只是个普通人,而温霁,却生来就长了一个天之骄子的脑袋。

这小半年的时间,温知渝已经很清楚了,她当不了温霁的引领者,真要说起来,更像是这个系统给温霁找的保姆。这样的情况,她真的能影响温霁的人生吗?

温霁来到书坊的时候,他的同窗好友郭英已经在书坊门口等着他了。

“温兄。”

“郭兄,我可是来迟了?”

“温兄一向守时,我也是看着时间来的。”郭英也是个聪明人,再加上家中的父亲是经营书坊的,眼界自然不比常人,郭英在温霁展现出天赋的时候,便开始观察他,然后对温霁示好,父亲知晓之后也让他多和温霁交好。

如今温霁主动和他私下里交好,他自然要抓住机会,父亲已经和他说过了,不过是个话本而已,若是能让温霁能在学业上指点他一二,不论话本写的如何,他们家都会买下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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